10月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2011】69号文件,批准我校药学专业成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标志着我校从此打破了无硕士授予权的历史。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及有关主管部门推荐,并经过专家评审,我校药学专业已被确定为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湖北省同时获得批准的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的,还有黄冈师范学院的教育硕士专业,湖北经济学院的会计硕士专业。我校位于湖北省首位。
药学专业于1996年开始招生,是全国第三家设置的五年制临床药学本科专业。目前是湖北省高校药学专业中唯一的“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也是湖北省高校药学专业中唯一的“省级品牌专业”。它有着15年应用型药学本科人才培养经历和16年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经验。
吴院长说,药学申硕成功,不仅标志着我校的学科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实现了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权零的突破,更对其他学科起到了榜样作用。我相信,我校其他学科也会抓住机遇,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据咸宁学院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