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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决定:高焕清同志任咸宁学院副院长 马达同志任咸宁学院副院级干部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1-11   浏览:

1月6日,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来学校宣布了《关于高焕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鄂组干【2011】979号文件:高焕清同志任咸宁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马达同志任咸宁学院副院级干部,免去其咸宁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均从2011年12月16日计算。

省委组织部企事业干部正处级调研员张玉兰在宣读省委的任命文件时强调:咸宁学院在过去的一年里,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绩,振奋人心,令人鼓舞。希望新的领导班子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人才培养、服务地方上更上一步新的台阶,取得更大的成果。

高焕清同志表示:感谢组织多年的培养,感谢各位领导的关心与爱戴,更感谢同志们的信任。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将按照学校的分工,戒骄戒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与工作能力,务实工作,开拓进取,廉洁自律,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中,以此回报组织,回报领导,回报师生。

书记夏再兴代表校领导班子对省委、市委长期以来对学校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对高焕清同志提出了殷切期望。夏再兴在讲话中说,马达同志在学校工作的三年里,做事坚持原则,高风亮节,顾全大局,工作能力非常强。从征地到拆迁,从新修的西区运动场到图书馆的竣工,马校长克服重重困难,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深受师生的爱戴和好评。夏书记最后表示,新的领导班子要以党的事业为重,坚决拥护和执行省委决定,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领导班子建设,带领咸宁学院人和谐奋进,推进学校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会议由党委书记夏再兴主持。咸宁市委组织部企事业干部科科长张兴国同志,学校校长吴基良,副书记赵学群、吴义煌,副校长钟儒刚、白育庭、马达出席了会议。(消息来源:学校新闻网)